1. 項目名稱:人民日報社百子灣及小紅門職工住宅項目建筑設計方案征集。
2. 項目位置:北京市朝陽區(qū)百子灣28號(地塊編號1)和小紅門8號地(地塊編號2)。
地塊1:百子灣用地四至:東至市內(nèi)燃機總公司,西至九龍花園東路,南至百子灣南一路,北至百子灣路;
地塊2:小紅門用地四至:東至規(guī)劃綠地,西至小紅門路,南至北京市七十一中,北至北空某部。
3. 建設規(guī)模:人民日報社職工住宅區(qū)總占地面積3.33公頃,項目參照經(jīng)濟適用房標準設計,共需新建地上建筑面積約10.4萬平方米(不含社區(q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面積)。
4. 項目建安工程投資額約 80000萬元。
5. 征集內(nèi)容:完成人民日報社百子灣及小紅門職工住宅項目建筑設計方案(具體內(nèi)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6. 設計方案征集周期:征集階段方案設計周期約40天。計劃在2018年11月初開始并同時組織項目介紹會和現(xiàn)場踏勘,屆時需應征人首席建筑師及其團隊參會。
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萬柳光大西園6號樓0188室
聯(lián)系電話:86-10-82575731-225、86-10-82575543
13911618179、18601030984
傳 真:86-10-82575350
E-mail:kejiyuan08@126.com
1.應征申請人應為合法注冊的法人實體,且應具有與本項目功能性質相類似的住宅類設計經(jīng)驗。
2.應征申請人須具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甲級及以上資質。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應征。
本項目報名時間為2018年 10月19日至 10 月 24 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時間)。
1、獲取報名表:
有意向的申請人需在組織機構網(wǎng)站(dyngm.cn)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表并加蓋單位公章后,先行將掃描件(PDF格式)發(fā)送至征集專用郵箱(kejiyuan08@126.com)。(原件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一同遞交組織機構處)
2、獲得報名確認:
組織機構收到郵件后,將通過電子郵件告知意向申請人報名確認結果,對獲得確認的意向申請人,將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資格預審文件下載密碼。
3、獲得資格預審文件:
意向申請人獲得下載密碼后,可自行在組織機構網(wǎng)站(dyngm.cn)下載資格預審文件。
應征申請人按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填寫、準備好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紙質版:1份正本,2份副本;電子版:2份(載體為U盤或光盤))后,應于2018年10月30日16:00前(中國北京時間)送達征集組織咨詢服務機構。
主辦單位和組織咨詢服務機構將拒絕接收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本公告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cebpubservice.com)、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wǎng)站(dyngm.cn)同時發(fā)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以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網(wǎng)站發(fā)布的內(nèi)容為準。
1. 對于本次“人民日報社百子灣及小紅門職工住宅項目建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每個應征申請人只應自己單獨參加資格預審。
2. 主辦單位將設立專門的資格預審評審委員會對應征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進行評審,以此來判斷應征申請人是否具有承擔本次設計任務的資格和能力,并選出6名應征申請人作為應征人來參加征集活動。
(一)征集活動設應征補償金
應征補償金是主辦單位支付給應征人參加征集活動、且遞交有效應征方案的費用補償。有效應征方案是指通過主辦單位技術工作小組的初步審核,經(jīng)評審委員會確認的,未被取消資格的應征人遞交的方案。
本項目應征補償金為8萬元人民幣(含稅)/應征人。
(二)獎項設置
應征方案評審委員會將從應征方案中評選出3個優(yōu)勝設計方案,獎金為10萬元人民幣(含稅)/優(yōu)勝設計方案。
4. 本項目的后續(xù)工作
主辦單位將從評審委員會評選出的3個優(yōu)勝設計方案中選擇一個設計方案,該方案的應征人將獲得本項目建筑設計方案的設計權,對其建筑設計方案進行優(yōu)化方案設計并獲得相應費用。
被確定授予“人民日報社百子灣及小紅門職工住宅項目建筑方案設計合同”的設計單位不享受應征補償金及獎金。
本項目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單位的選擇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北京市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確定。
5. 應征方案的知識產(chǎn)權
(一)應征設計機構對應征方案享有署名權,經(jīng)主辦單位許可后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其應征作品。
(二)主辦單位有權在項目的設計中使用應征方案,同時主辦單位還可對應征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覽,可通過傳播媒介、專業(yè)雜志、書刊或其他形式評價、展示、宣傳應征作品。
(三)應征設計機構和主辦單位均不能把應征方案用于其他任何項目。
(四)主辦單位應要求應征設計機構準備或提交的全部設計文件在中國境內(nèi)或境外沒有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專利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如果其應征設計機構的設計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chǎn)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應征設計機構已經(jīng)獲得權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權。應征設計機構因侵犯他人知識產(chǎn)權或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賠償責任應由應征設計機構承擔。
6. 參加征集活動的應征人之間不應存在關聯(lián)關系。
7. 征集文件以及與征集文件相關的征集文件的補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書寫。
8. 應征文件以及應征設計機構與主辦單位之間與征集活動有關的往來函電和文件均應使用中文書寫。應征設計機構隨應征文件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種語言,但必須附以中文譯本。
9. 本次設計方案征集活動本身及與本次活動相關的文件所適用的法律和法規(guī)僅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guī)。
主辦單位:人民日報社
日期:2018年10月19日
版權所有:北京科技園拍賣招標有限公司 京ICP備13008308號-1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36213號